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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规范破产案件审理 服务企业改革

  发布时间:2006-06-07 17:15:54


    巩义法院在郑州中院领导和巩义市委的领导和引导下,齐心协力、规范措施、积极配合市里的企业改革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体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被巩义市委、市政府授予2005年度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

    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优胜劣态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改革工作在经济建设中越显重要,法院在企改工作中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该院领导十分重视市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为更加规范地审理好市企业破产案件,毅然决定抽调有一定审理破产案件经验的审判长、审判员专门负责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并指定专门办公地点,组成专职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人员固定,专门负责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将有关破产法律知识制成宣传版面悬挂于法庭四周进行普及,从而为市企业破产案件及时规范地审理,为加快市企改工作的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企业破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个破产案件都面临着债权的确认、债务的清收,破产财产的清理、评估、变现,企业职工的安置和社会救济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工作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而我国涉及破产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方方面面,并不具体统一和规范。破产案件的审理往往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经验。社会上许多人对企业破产有偏见,甚至错误地认为破产就是逃避债务,这样就不免会使一部分企业产生为逃债而申请破产的想法。面对我市企业破产大量增加,而法院审判资源又严重缺乏的情况,使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面临了很大风险。为了使企业对破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打消一些企业借破产逃债的想法,我院制作了一系列破产法律知识宣传材料进行发放,多次指派专人下乡镇到企业讲解破产知识,提前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法律指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建议政府依法正确作出破产预案,鼓励企业依法经营。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系列安置问题严格把关,不仅审查其合法性,更注重安置方案的可行性,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得以执行。在坚持依法为企业服好务的同时,对从事破产清算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地培训、指导,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严防企业借破产逃避债务和破产中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一年来,我院共对30多家准备申请破产的企业单独进行了法律辅导,经审查受理企业破产案件  起,涉及债务总额近 亿元。对在企业破产中职工和债权人反映的情况一一落实,发现问题,立即联系政府组织各部门加以协调解决,有效地保护了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以后的工作中,巩义法院会不断探索,制定有效措施,帮助、指导企业依法规范,做好企业破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严把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关,严防企业借破产逃避债务的现象发生。为依法规范审理破产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监督、指导企业监管组、清算组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实现清算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提高清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同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多方支持。力争在审理案件中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三者的统一。更加科学规范地审理好我市的企业破产案件,为政府分忧,为债权人解难,为巩义市的企业改制工作服好务,为巩义的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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