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被告人岳子安、袁保忠、袁保庆、魏福增等人,近日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行刑四年、三年、一年、一年。
2006年1月,郑州市民岳子安、袁保忠、魏福增与李建军、袁保平、魏心意等人商议后,印制了以郑州市中博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存在经济问题等为内容的“醒民告知”,张帖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康庄的墙上。同年1月11日上午,数名康庄村民因中博公司保安员马广亮、周二强到康庄将告示撕掉,双方发生冲突。当日14时许,岳子安等人将马广亮推搡、控制到康庄附近的东明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处的路中间,岳子安等人煽动陆续赶来的村民挡在公路上以及用自行车、三轮车等物将东明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堵塞,禁止车辆与行人通过,并为堵塞道路而将写有标语的白布条幅横挂在公路两端,不听执勤民警劝阻,并围攻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阻止120急救车接救被打的保安员马广亮,造成该路段交通瘫痪,直至17时许,公安人员岳子安等人当场抓获并将其他堵路人员强行驱散,交通秩序才逐步恢复正常。
法院认为,岳子安等人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岳子安等四人作为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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