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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律师费 律师事务所状告当事人

  发布时间:2006-05-31 09:19:17


    帮助当事人拿到了1万元的赔偿款,却得不到区区1千元的律师费。5月30日,河南昭法律师事务所一纸诉状将委托人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1千元的律师费。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河南昭法律师事务所在起诉状中称,2005年7月5日,家住二七区保全街的王某找到了河南昭法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代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份,约定:王某因经济纠纷被伤害人冯某用菜刀砍伤面部,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王某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并商定王某于2005年7月20日前向该所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元整。

    该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工作,从管城公安分局了解案情,向管城检察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为王某整理了各种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并按时出庭参加了庭审。经过庭审,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伤害人冯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万元。案件结束后,王某拿到1万元的赔偿款,但时至今日,却一直拖欠律师代理费1000元。经多次催要,王某以种种理由推托。

该律师事务所认为,作为委托代理人,原告尽心竭力维护委托人王某的权益,使王某获得1万元的赔偿款。而王某却不讲信誉,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拖欠律师代理费1千元,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追要1千元的代理费。

该案立案后,记者拨通了河南昭法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该所杨主任告诉记者,律师帮人打官司不是“免费的午餐”,律师付出了劳动,就理应得到相应报酬。当事人恶意拖欠律师费引发了委托人道德和诚信危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都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更何况普通老百姓呢?杨主任希望整个社会尽快建立诚信体制,让这类事件越来越少。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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