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法官了,是你们让我真正的感觉到了社会的温暖”。这是一位一级伤残连大姐对执行法官的真诚感言。
为了更好的搞好执行工作,当食宿都在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一大早打开执行厅大门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所愣住了。没想到的是早晨6点时,一级伤残连大姐自行坐着轮椅已早早的来到管城区法院执行大厅门口,等候着为法官送上红艳艳的锦旗和感谢信。本应是法官感动了连大姐,而此刻法官却是被连大姐的此举所感动着。
2003年7月19日下午4时左右,连大姐在本村自家承包地锄草,天突然下大雨,连大姐赶回家途中,行至附近马路口北侧机井房北,被路边突然偏倒的一棵大杨树砸倒后昏迷,后被附近群众发现救起并拨打120抢救,随后住院治疗。
因砸伤连大姐的杨树是由其所在的大王村于1995年开公路时栽种的,当连大姐找到该村要求赔偿问题时,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遂将该村告上法院。法院于2004年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大王村赔偿连大姐损失19000元。当此判决书已生效后,大王村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连大姐又于4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当执行人员向大王村送达执行手续,该村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多次到该村委会附近的银行、信用社查询存款未果,后经过执行人员的多方努力,才从十八里河镇财政得知在十八里河镇信用社刚转到该村委会一笔补偿款,执行人员随后迅速赶到该信用社查询,并从该款中划去了19700元给予连大姐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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