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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要"住"家中 引发离奇诉讼

  发布时间:2003-10-24 10:52:40


    近日,巩义法院审理一起因安葬棺木于他人居所院内引起的侵权纠纷案。法院判令四被告将埋在原告院内的尸体及棺木迁回原埋葬地安葬,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元。

    巩义市焦某之妻赵某因发生家庭矛盾喝农药寻死,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当天晚上焦某将赵某埋葬在村边的山坡上;第二天,赵某娘家四兄弟气势汹汹来到焦家讨要说法,未果;第三天四兄弟及其家属居然将赵某的尸体挖出,抬到焦某家中强行埋在焦某院内,要焦某和赵某一起"住",致使焦某一家长期不敢回家居住,并在当地影响极坏。焦某无奈之下,以四被告侵犯其住宅的使用权和生活安宁权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如上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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