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儿子实施盗窃,做母亲的不但不制止反而主动联系车辆运出赃物。昨日,这糊涂娘李某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两儿子也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决有期徒13年和12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和1万元。
2005年11月13日下午,刘某(李某的儿子)和朋友祁某商量,准备到郑州市郑汴路的河南三联电子有限公司移动营业厅实施盗窃。为了让“缜密”的计划不出现任何纰漏,刘某便将此事告诉了自已的母亲和弟弟,在母亲李某得知此消息后,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还积极地帮助其儿子联系面包车司机张某来运赃物。
11月14日凌晨,刘家兄弟两和祁某搭乘张某的面包车来到郑州市郑汴路河南三联电子有限公司移动营业厅,祁某利用其认识移动营业厅内部人员,并以存放电脑主机为由骗取营业员打开大门,又因熟悉营业厅内部结构,便让刘家弟弟从天花板处翻入经理室,用室内的钥匙打开财务室的门锁,趁营业员熟睡之机,先后将财务室和经理室存放的两个保险柜抬到停在门口的面包车里。李某等四人将所盗窃的财物存放到李某位老家河南鲁山县,随后他们用切割机将保险柜割开,将存放的14万余元现金及价值2.34万元的手机充值卡等进行了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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