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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骗手机 巧舌如簧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6-05-25 17:49:28


    近日,登封市法院对王国跃、耿向阳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王国跃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依法判处耿向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8岁的王国跃是登封市石道乡人2005年7月22日晚8时许,王国跃与耿向阳(登封市少林办马庄村人,今年28岁)经过预谋后,以胡英俊的名义,在登封市区少林大道“田园饭店”门前,将郑州市海岸通讯门市发货给胡英俊的一箱10部手机,从郑州开往登封的豫A9790号客车售票员处骗走。后公安机关破获了此案,将王国跃和耿向阳抓捕归案。

    登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国跃、耿向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满真相冒名顶替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上述刑罚。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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