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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记郑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余剑锋

  发布时间:2006-05-25 10:35:18




    余剑锋,男,1971年6月出生,1993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郑州中院正科级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

    十多年来,由于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连年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2004年被评为郑州市十大“绿城卫士”,被省高院授予“省级优秀法官” 2005年被评为郑州市 “公正执法”先进个人。

                                    无情世界的有情人

    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一名法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余剑锋在办案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法不容情,铁面无私”。

    但余剑锋深知刑事案件的审判涉及被告人的生杀予夺,来不得半点闪失,特别是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责任更是重于泰山。余剑锋在审理案件中在“准”字上下功夫,做到“事实准、定性准、法律适用准、量刑准”,从而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十多年来,余剑锋共主审刑事案200多件,参与研究案情或审批法律文书千余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

    同时余剑锋又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充满情意。刑一庭在审理黄新、林培兰、李延生等几起故意杀人案,若罪名成立,均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余剑锋通过庭审核实证据,发现都有重大疑点,证据间的矛盾无法合理排除。于是大胆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原则,最后这几起案件都做出了存疑无罪判决。

    对于判处重刑甚至是极刑的犯罪分子,余剑锋仍然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6年春节前,一批死刑犯将被执行枪决。一名罪犯提出临刑前想见见自己的家人。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此种要求可以得到满足。但出于安全及其他方面的考虑,郑州中院还从未这样做过。余剑锋为了保障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及时取得领导的同意后积极安排了这一最后的会面。这种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文关怀给了犯罪分子及家人温暖。

                                    社会和谐的卫士

    审理疑难棘手案件的过程中,余剑锋有大局意识,他将人民的利益,社会稳定时刻铭记在心,坚持做到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和谐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经济效果和谐统一,遵循法律与创制法律和谐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和谐统一。

“三星”、“百花”集资诈骗案涉及金额多达数亿元,参加集资的群众多达万人,案件在起诉到中院前,曾多次发生群众围堵省委、市委大门事件。余剑锋临危授命,他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讲解法律法规,化解群众的对立情绪。从开庭到宣判,没有再发生任何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此类案件“软着陆”。

    2004年7月,郑州市惠济区师家河村群众集体上访反映部分村干部的经济问题,后逐渐演化为一起危及社会安定的重大案件。根据省委、市委领导的要求和院领导的指派,余剑锋代表法院提前介入,参加专案组封闭办案40余天。他指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从审判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使案件的侦查少走弯路。后来,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又以最快速度结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工作中的拼命三郎

    余剑锋对工作的执着让领导和同事赞许,却让家人心疼。

    2002年审理的“王振松等55被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郑州中院建院以来审理过的涉及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案件,国内鲜有案例,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接踵而至。余剑锋和专案组的同志封闭办案70多天,集中吃住,实行军事化管理。案件审理恰逢春节,院领导考虑他们辛苦破例放假三天。本应是全家团圆,围坐在一起欣赏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余剑锋却一睡就是十几个小时,就连中午饭时间到了,家人也不忍心叫醒他。大年初三,他又投入了新的工作中。

    2004年冬,庭里仅剩下余剑锋一个人主持日常工作,面对年底清案高峰,他早来晚走,放弃休息时间,一月审批案子70多件,年底全庭结案率为99.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永无止境的学者

    “谦虚、好学”是领导和同事对余剑锋的一致评价。他虽然是科班出生,仍不断向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向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学习,向日益更新的理论书本学习。2003年他经过数年的刻苦学习,顺利通过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获得了刑法学硕士学位。在增强理论素养的同时,余剑锋不断强化对刑事审判新领域的探索。林潮安等非法经营一案,涉案金额数千万美圆,而当时没有法定的量刑标准,他潜心钻研有关司法解释,查阅相关案例,创造性地提出了量刑意见,得到了院审委会和上级法院的认可。

    余剑锋结合“百花”集资诈骗案撰写的案例分析被收入《最高院案例选编》,2005年撰写的《“三多”刑事案件判决书的制作技巧》一文被《人民法院报》刊登。

    余剑锋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铁面无私又有情有义的人,一个勇于创新不懈追求的人,一个一心为民的人,一个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人,一个时代需要的人。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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