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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各法庭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就地受案 及时审理

  发布时间:2006-05-24 14:38:35


    河南省新郑法院八千、龙湖等6处中心人民法庭转变审判作风,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延伸办案职能,坚持深入辖区的村庄、田间地头全力地服务新农村建设。优先审理涉农案件,为群众排忧解难,被社会誉为解决纠纷的“110”。

    为解决广大村民尤其是偏远地区打官司难的问题,该院龙湖、八千等6处中心法庭随时受案,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减轻群众的诉累,并为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向党组报告,依照程序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诉讼效率,各法庭在诉讼较多的村镇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开庭后向旁听的群众判后释法,让群众在了解案件时,真正了解败诉方为什么败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群众遇到同类案件时,就能用同样的案件自己谨慎地把握诉讼。

    在解决裁判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让群众监督法官,各法庭都通过公开法庭的名信片和信函的方式建立起联系制度。对当事人反馈的信息及时作出处理,涉及一般违规的人和事,及时谈话,责令限期改正,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法庭的建设。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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