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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装车抛绳把人伤 法院判决司机要赔偿

  发布时间:2006-05-23 14:59:39


近日,惠济法院审结一起因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致使他人受伤的伤害案,判决被告于某赔偿原告孟某各项损失八千余元。

司机于某购买一农用车跑运输,一日于某从某饲料厂装了一车饲料后,将车停在了公路边上,准备用绳子把车上的饲料扎紧捆好,就在于某把绳子抛向车子另一侧时,原告孟某正好骑自行车从路上经过,结果于某抛出的绳子套在了孟某的脖子上,致使孟某从自行车上摔下,造成骨折。孟某住院治疗近一个月,用去了医疗费数千余元。事后,二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孟某将于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于某在公共场合抛绳装货时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致使他人受到伤害,惠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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