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截至目前,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7个中心法庭共收案1138件,现已办结800余件,案件审结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这是该院推行“便民法庭”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巩义市人民法院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结案效率角度出发,今年在全院深入开展流动办案制度,要求各中心法庭深入基层实地开庭办案。为切实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该院专门出台了中心法庭管理办法,对中心法庭的立案、审判程序进行规范,再次明确了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一次性办完所有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协助、指导当事人进行完善,并可代办一切立案手续。对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当日立案、当日传唤、当日审理的方法,避免群众奔跛之苦。例如今年3月,涉村镇上庄村丁老汉,现年83岁,因家庭纠纷来到法庭,该院第七中心法庭的干警知道后,耐心的向老汉了解其纠纷情况,并当即开车将老人送回家中,同时邀请基层村委的领导及老人的家属等人员在老人家中现场进行调解,通过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该纠纷当天就得到园满的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同时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凡第一时间接待群众的法官,应及时了解情况,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一切方便诉讼的便利条件。今年2月,西村镇一残疾当事人,来到法院了解申请执行事宜,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卫锋在第一时间接待后,耐心的向当事人讲解了申请执行的有关步骤,为了避免当事人往返,他又立即与相关庭室联系帮助解决了立案问题,当得知该残疾人的助力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时,他又主动找来修理工帮助残疾人把车修好,这位残疾人感动的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巩义市人民法院便民措施的实施,极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结案效率,很好地树立了法院形象,群众高兴的说:“法院服务这回真正服务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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