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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母羊产羊崽 不当得利应归还

  发布时间:2006-05-17 10:49:17


    拾到的母羊产下两只羊崽,对羊崽归属问题养主与失主产生了争议。2006年5月16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拾得人被告刘某返还原告高某母羊及两只羊崽,原告给付被告饲料款50元。

    2006年元月2日,新郑市养殖专业户高某家的一只临产母羊走失,高某及家人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原来母羊从家里跑出来到一菜地里吃草时,跑到菜地旁居住的刘某家里,刘某便将母羊拴在自家院中精心养护。之后不久,母羊顺利产下两只小羊,后来,高某从一个朋友口中得知,刘某拾得自己的母羊,便到刘某家要求其归还母羊及两只羊崽。但刘某同意归还母羊,不同意归还两只羊崽,认为两只小羊是自己精心养护下才出生的,两只小羊应归自己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取得不当利益应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的不当利益范围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孳息,遂判决刘某败诉。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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