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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调整执行新思路 陈年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06-05-11 15:51:17


    荥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以久的货款经济纠纷积案,申请人秦先生感激地说:“我本来对这笔钱没再抱什么指望了,没想到还能追回来,太感谢法院了。”

    1996年,个体户秦先生与荥阳某线材拉丝厂因经济合同纠纷一案,经荥阳法院判决,该线材拉丝厂应归还所欠秦先生货款14670.25元。但由于该厂早已停产,现已倒闭,致使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荥阳法院的执行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在多方取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对其尚有使用价值物品进行变现的执行方案,多次到该厂对已搁置数年的厂房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该厂厂房内还有部分废弃设备和两排铁制厂房架,可以作为废铁以供拍卖。

    在执行员对这部分厂房铁架进行查封过程中,却出现了当地群众阻拦的意外情况。原来该厂自开办以来一直是租借另一企业的场地进行生产,尚欠部分租金未交,并在停产时与该企业口头约定用此部分设备和厂房铁架折抵租金。于是,该企业及职工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对法院查封线材拉丝厂该厂设备和房架产生抵触情绪。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员双管齐下,一方面多次对该企业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阻碍执行的后果;一方面积极与该企业及其主管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了用拍卖此财产的多余部分来折抵租金的共识。在执行员多方努力下,该部分财产顺利拍卖,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秦先生,使该起长达10年的积案顺利执结。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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