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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注重行政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6-05-09 08:44:20


    4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17年纪念日。日前,荥阳市人民法院在召开的座谈会上通报:从1993年到2006年13年时间里,荥阳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50余件,在这些“民告官”的官司中,近5年受理的行政案件占70%,而去年受理的行政案件相当于起初3年受理的行政案件的总和。

    据荥阳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法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类型也从最初的2类发展到目前包括公安、劳保、工商、卫生、林业、城建、计生等10余类,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据统计,在荥阳市的所有行政管理部门中,有16个行政管理部门在荥阳市人民法院当过行政诉讼被告,而在这些行政案件中,各行政机关的胜诉率仅占30%。

    针对行政案件不断攀升的趋势,荥阳市人民法院在审判中,一方面加强协调工作力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维权;另一方面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正错误或者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相应的补偿,从而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的。2005年,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的58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法官协调做工作,相对人撤诉达15件,协调撤诉率达25.9%。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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