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社会更多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郑州中院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以“涉农知识产权保护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4月19日上午,在该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河南省锦科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菏泽市银河种苗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牡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种光籽棉的选育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河南工业大学近200名学生旁听了庭审。通过庭审活动,使大学生们了解到棉花等农作物的选育方法可以申请专利保护,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能为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
4月25日下午,“涉农知识产权保护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在该院召开,农业科研机构河南省农科院、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河南好想你枣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农科院种业公司,农民发明家兰考县永昌机械厂厂长王永昌等,与省市人大农工委的领导、省、市两级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院长、庭长、与涉农知识产权有关的省市工商、农业、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代表,律师代表以及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者、《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记者共聚一堂,就如何加强涉及三农的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对知识产权的执法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龚立群副市长也莅临会议并发表了重要的讲话。
连日来,该院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们还在紫荆广场,向市民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咨询。并按照省市整规办的要求,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参加在省人民会堂举办的“中国、河南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介绍该院在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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