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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召开督促执行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6-04-28 16:15:03


    自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登封四大领导班子给予了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加大集中执行工作力度,4月28日上午,经市委批准,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登封市督促执行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魏诗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副市长王书军主持。欠债的35个局(委)、乡(镇)、国有公司、企业、村委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播放了登封电视台为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制作的《执行风暴》专题片,片子记录了院党组重视、支持集中执行工作、全体执行干警不分昼夜、不辞辛苦、排难涉险、吃住一线,全力以赴办案和市委张学军书记、魏诗礼书记、李长义书记等领导下乡慰问执行干警的真实场景。

    随后市政法委副书记刘占朝向各欠债单位负责人传达了上级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我院常务副院长杨遂堂通报了涉案各单位的案件情况。

    党组书记、院长赵永纯在讲话中指出:一、在市四大领导班子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我院共清理积案266件,标的额3239万元,基本扭转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二、在全市范围内张贴公、检、法、司联合通告500余张,曝光了18户赖债户,并依法对20余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中一名是正科级干部。

    虽然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其中有90起积案与参会的35家单位有关,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为此,赵院长对这35家欠款单位提出了两点要求:一、必须在5月10号以前履行还款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我院将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二、必须配合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争取主动。我院对5月10号以前全部履行义务的单位,作为配合支持执行工作的先进典型向上级反映,予以通报表扬;对有履行能力而搪塞、逃避、对抗执行的单位,将作为反面典型,向市委、市政府乃至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建议给予组织处理,提级执行,直至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副市长王书军在讲话中强调:我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任务还和艰巨,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都需要欠债的各单位予以全力配合。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集中执行行动是党中央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其政治意义深远。二、多策并举,积极行动。各欠债单位要自我反省,提高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意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对有实际履行能力仍拒不履行义务的,除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外,市委、市政府也要作出相应处分决定。三、大力配合,完成任务。各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有能力的要尽快履行义务;暂时没有能力的,要制订还款计划和写出履行义务情况专项报告,5月10日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最后,市委副书记魏诗礼作了重要讲话,对集中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执行难问题被写进了十六大报告,党中央非常重视执行工作的开展,2005年12月26日,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统一安排部署了此次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工作无小事,涉及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终实现。执行工作做不好,就会损害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就会损害司法权威,甚至会威胁到党的执政地位。这次全市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市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而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事情,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委对抓好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决心和信心,充分领会市委的坚决态度,切实把清欠工作落实到市委的要求上来。

    二、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法院搞好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法院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必须形成强大合力才能最终解决。因此,要“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配合法院搞好执行工作。全市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地、负责人地履行义务。

    三、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涉案单位要积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执行权,协助排除执行工作的干扰和阻力,及时配合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政法委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我行我素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干扰执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并公开通报。只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有各单位密切配合,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与参与,有广大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我们一定能够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出席会议的领导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正义、市政协副主席孙顺来等领导。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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