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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一心为民助结疑难执行案

  发布时间:2006-04-27 15:59:10


    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因交通肇事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因治疗亲人,债台高筑,而且最后又痛失亲人。面对这样一起疑难案件,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迎难而上,努力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很快便将案件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11月,河南省安阳人付山恩因犯交通肇事罪致使申请人亲属死亡。2005年1月31日,该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判处付山恩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47351.1元。2005年3月16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员史红旗收到本案后,及时向正在郑州监狱服刑的被执行人付山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本案中,被执行人付山恩由于发生交通事故,为治疗被害人,财产已经全部花光了,现在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既痛失亲人,又遭受巨大财产损失,家境生活十分困难。史红旗看到眼中,急在心里。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尤其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他就一遍又一遍地熟悉案情,询问当事人。当他从被执行人处得知肇事汽车在肇事期间投有保险时,他发现了执行线索。由于让保险公司直接向申请人陪付保险金是首次遇到,他尽量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他仔细查阅了刑事卷宗,不放过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有一天深夜,为了弄清肇事车辆临时牌照的有效期限,他觉都顾不上睡,独自一人前去查看车辆牌照。他认真研读法条,彻底弄清有关法律问题。他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多次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带着卷宗、带着问题向专家请教。他还从报纸、网络上查阅保险金陪付的理论文章。经过努力,他终于弄清了案件情况,吃透了法定。

    2006年3月1日,他向河南某保险公司发出了限期履行陪付义务的通知。由于史红旗扎实细致的先期工作,证据收集充分确凿,法律适用正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保险公司对史红旗的工作也表示十分满意,很快便将陪付款转到了法院的帐户上。

    2006年4月27日,申请人收到了法院给其发放的案件执行款,这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激动地说,“我与办案法官非亲非故,也没有给法官一分钱。如果法官不具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我的案件真的不知道何时才能执行,我的权利何时才能得到实现。感谢党为我们老百姓培养了史红旗这样的好法官,希望这样的法官越来越多。”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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