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普通的法官,虽然没有做出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却为心爱的审判事业奉献了火热的青春。他常常为调解一起陈年纠纷而欣慰、为当事人的对公正裁判满意而高兴。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富有亲和力的微笑,他一丝不苟,心系群众,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公正,一心为民。
他就是办案能手、调解先进个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赵军胜。
1991年7月那个高考的季节,作为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赵军胜有许多的学校和志愿可以选择,特别是当时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转轨时期,经济是热点,很多学生都以能上财经类高校或经济类专业为荣耀,然而,他却选择了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作为当年舞钢市文科高考第一名的他为何这样选择呢?赵军胜讲“我喜欢有秩序的社会和生活,因而选择法律”。作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他从一开始就将个人一生的志向选定为与法相伴。在大学期间,他努力学习,获得诸多荣誉。经过四年的法学理论学习,赵军胜认为仅仅是在脑海里有了一点法的理念,还远不能称之为懂法。为了实现知法、懂法、用法的人生理想,他最终回到了河南老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一、立志司法,兢兢业业,争做人民满意法官。
1995年7月毕业以后,赵军胜就立即来到郑州中院工作。先是在档案室帮助整理卷宗、又到民事庭作书记员工作,后又进入刑一庭任书记员,在刑一庭曾同时跟随三名审判员做书记员,是当时刑一庭跟随审判员最多的书记员,先后完成了200余起案件的记录、法律文书校对、送达、归档等工作,无一差错。1999年7月经过双向选择进入新组建的民二庭工作,同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在民二庭一干就是七年,先后主审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0多件。
上班十年多了,赵军胜没有申请过一次公休,只要是定下了的工作任务,从不后推。由于工作压力大,年轻的他,一早就有了白头发。2005年9月,是一年中最忙的阶段,案件多得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开庭。由于发高烧,他没有请假,只是每天早上一大早到社区诊所输液,然后按时上班开庭,这样坚持了一星期,直到被迫住院治疗。正是这样忘我的工作,换回了人民的满意和优秀法官的荣誉。
1、准确把握司法尺度,高效审结疑难案件。2000年5月,郑州铁路分局与王某拆迁纠纷一案进入二审结段,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将会影响到其他拆迁案件的处理。为将此案办得准确无误并经得起历史考验,赵军胜就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并多次走访市法制办和拆迁办了解有关拆迁政策,经过精心准备顺利开庭,并及时作出终审判决。该案件的及时审结为基层法院已受理的其它500余起一审案件明确了结果,使该500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并自动履行,维护了当地的稳定,缓解了基层法院的压力;同时拆迁户为表示感谢向法院赠送了锦旗,受到了正在郑州视察工作的最高法院领导的好评。
2004年8月,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师新庄30户自建房屋的村民代表来到了郑州中院民二庭,他们将一面“人民公仆、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庭长崔海霞手里。 这30户村民因自建的房屋与沟赵办事处的协议发生纠纷,村民师某起诉沟赵办事处到高新区法院,判决仅支持了师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师某不服,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作为二审承办人赵军胜经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证人证言等大量工作,及时审结此案并做出判决,撤销了原判,改判完全支持师某的诉讼请求。因该案涉及到30户自建房村民的利益,审理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在审理过程中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也批转了这30户村民代表的信函反映,该案的及时审结明确了新房建设补助费和新房建设押金的最终归属,解决了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赵军胜还参与或主审了葛某诉郑州铁路分局三毛钱入厕费纠纷案,郑州塑料彩印厂与50名退休职工劳动争议案、徐某、周某与郑州大学三附院返还小宝案、“孔某诉金博大物业管理公司丢车赔偿案”、通源国际置业公司、河南省体育局与9业主暖气供应纠纷案 、余某等33人诉开发商供暖气纠纷一案、赵某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案”等具有一定的影响、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2、调解能力是一项重要的司法能力。赵军胜在司法调解方面,针对不同的案件作了不同的努力,他细心耐心、辩法析理促成了一起又一起案件的调解解决。
2004年8月受理的吕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吕某智力有一定的障碍,张某患有癫痫病,二人均无经济来源,并且二人均不懂法,一审判离后,女方张某不服不愿意承担儿子的抚养费,理由是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原审法院未处理,并声称如果不判对方支付其抚养费,将把自己的小孩摔死。赵军胜接手这个案件后,没有急于开庭,而是认真审查案情,查明一审确实漏判了一个小孩,如果简单地做发回重审处理,势必增加当事人及原审法院负担。基于此,赵军胜决定亲自到男女双方家里看一看。因两家村庄较近,赵军胜决定现场调解,但是吕某与张某均不愿意见对方,这没有难倒赵军胜,他分头做调解工作,就这样利用了几乎一周的时间,在两个村庄来回跑了五六次,在当事人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已是一个晚霞满天的半晚。
他调解的崔某与王某之间财务纠纷一案也是如此。赵军胜作为承办人经认真审理,发现该案一审对主要定案证据没有进行质证,程序确实不当,依法应发回重审,但如果简单的发回重审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在此情况下,他在庭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分清是非,讲明法律,最终使该案和解解决并当场履行完毕,彻底解决了纠纷,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要宴请承办人,被承办人谢绝。王某事后还专门送来镜匾一面,上书“清廉高效巧调解 公正司法解民忧”。
周某与荥阳市某酒店因洗浴时物品丢失赔偿纠纷一案,在该案件所安排的开庭日期,赵军胜正因生病住院接受治疗,医嘱需要卧床休息,作为主审人其首先考虑的是工作,上午输液一结束,下午就直接到院里开庭审案。因为该案件消费者对其丢失物品的种类和价值难以举出较有力的证据,但其损失又是客观存在,处理起来较为麻烦,为了使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就要辩明是非。因而他首先查明酒店方自身管理存在的过错,其次查明消费者的损失举证是否充分,这样在双方当事人对该案有了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当庭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审结。
高某等10名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房屋逾期交付纠纷一案,一审并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判决。业主不服提起上诉,并称处理不好将上访。因为损失数额的确定较为复杂,作为主审人并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在开庭后首先到业主居住小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然后充分运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分别与业主和开发商交换意见,使双方之间的差距逐渐接近,最终使10名业主中争议相对较小的两户先行达成和解协议,由开发商增加赔偿数额并直接到法院交给业主。然后再采用“各个击破”的方式,从易到难,使10个案件分三批逐案和解结案。
3、赵军胜在增强运用法律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的同时,还在驾驭庭审的能力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努力。赵军胜经常讲“官司有输赢,权利都一样”。他注重开庭效果和质量,注意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程序权利,有理无理均能给予平等对待,使当事人输官司不输过程。他主审的案件,参加民二庭全庭观摩庭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全院观摩庭比赛获得民事组第三名。
经过辛苦工作,2005年赵军胜主审各类一、二审案件126件,审结126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撤诉41件,调解撤诉率32.5%。全年审结案件数量居全庭前列,调解撤诉结案数量和调解撤诉率均居全庭第一。正是这样的成绩,2005年赵军胜被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授予法院系统调解先进个人。
二、不断学习、刻苦钻研,争当学习型法官。
赵军胜热爱审判事业,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在刑一庭工作时,他撰写的刑事理论文章先后被《执法理论与实践》、《检察与审判》等刊登或发表,1997年荣获全市法院系统首届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优秀奖。
进入民二庭工作以后,他摒弃一些人的依靠传统经验办案的做法,坚持处理案件必须有法所依。他经常讲“民事案件无小事,处处留心皆学问“。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及法律的需要,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做到与时俱进又能正确断案,他研究专业书籍,不断的更新知识、充实自己。遇到下级法院、同事和其他朋友咨询问题,他总是热情接待,懂的就及时给予认真答复或发表,不懂的他也都积极查找资料共同搞懂。由于白天忙于办案,没有时间学习,他就利用晚上时间学习;有时,已经躺在床上了还再考虑某个法律问题,突然想到一项规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就立即起身翻书。就这样通过不断的学习、办案、比较、吸收,赵军胜扩大了法学视野,增长了法学素养。由于有较深的法学功底,他的裁判文书注重证据评判和法理解析,同时严格按照裁判文书格式制作,他所审结的案件被作为案例先后四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选用。
赵军胜在办案同时还曾任庭材料内勤、综合材料组组长及调研员、宣传报道联络员等工作。完成了1999-2003年度民二庭年终总结及先进事迹申报材料和简报等文字工作,起草或参与起草了1999年、2000年、2001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还积极参与制定民二庭有关规章制度等。他撰写的民事审判经验和法学论文先后有20余篇后被《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省高院和郑州中院《调查与研究》及其他报刊媒体发表。特别是在2003年10月,刚刚办完婚礼的他并没有去休婚假,为了完成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主管院长的讲话,他将新房变成了办公室,接连几天废寝忘食地认真查阅、整理、统计大量相关材料、数据,及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受到领导好评。
作为业务骨干,赵军胜还先后为全市检察院民行检察业务人员培训班、荥阳市人民法院民事业务培训班、全市司法所长集中培训班讲授有关审判实务和法律法规,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专家研讨会,并积极参加“法官说法”等媒体的宣传报道,进行普法宣传。
多年来,赵军胜先后荣获全市法院系统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优秀奖、全市法院系统案例编纂评比竞赛一等奖、全省法院房地产案件研讨会三等奖等,还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等。
“法律很枯燥,调研又是苦差使”,正是凭着对法律的兴趣和热情,凭着这份寂寞和执着,赵军胜在法学的海洋里不断遨游,不断前进。赵军胜从来没后悔过,他想,既然选择了法律,选择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就要承担起光荣而又义不容辞的使命,就要用“我以我心献法院”的精神,作好每一件事。
责编/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