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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可以随便?

  发布时间:2006-04-24 13:54:18


问:

    我朋友大刘婚前身体忑棒,但不知怎么搞的婚后不到两年、他突然得了重病。见此状,其妻以他为治病弄得家里债台高筑为由,提出要与他离婚,但是,我朋友坚决不同意,恳求其妻在他病情好转后再离,原因是他家里现在已无其他亲人,如果妻子现在离婚,他可能会病死而无人管了。可是,其妻已铁了心,说大刘不同意她就到法院起诉。请问,男方在病重期间女方能否提出离婚,离婚是否也可以随便?

答:

    我国《婚姻法》没有男方在病重期间女方不能提出离婚的规定。离婚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但是,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离婚自由并不等于可以随便离婚。也就是说,离婚只有符合《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才能提出。根据我国《婚姻法》总则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只支持被虐待或被遗弃一方的离婚请求,而不支持虐待或遗弃一方的离婚请求。本案中,大刘妻子在大刘病重期间提出离婚请求,显然是一种遗弃行为,因此,法律是不会支持她的这种自由的。如果大刘妻子一意孤行视法律于不顾,可能会产生两种后果:一是最终导致她与丈夫的离婚,但这种情况她必须在经济和精神上付出代价。因为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丈夫的重病是婚前不可预料的,所以应属无过错方,应在迫不得已离婚时请求其妻损害赔偿。二是在舆论的谴责下,其妻可能一时离不了婚,但与丈夫分居或不管不问丈夫的死活。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其妻就又严重违法了。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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