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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推销被套起歹意 顺手盗走电脑受重罚

  发布时间:2006-04-19 14:37:39


    上门推销被套,趁经理室无人之际,偷走桌上价值一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4月19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淑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1000元。。

    现年42岁的王淑琴系鲁山县人。2005年11月26日上午,王淑琴到登封市卢店镇西岭徐登高速指挥部推销棉被套,工作人员让她去找经理王某协商。王淑琴到经理室,王某恰巧不在。王淑琴看到办公桌上放着的笔记本电脑,以为是一个电视天线接收器,就想拿回自己家用。于是,她把电脑放进自己放被套的编织袋内,便从经理室出来匆匆离开。工作人员见王淑琴神色慌张从经理室出来察觉不对,进经理室发现经理不在,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急忙追出门外,拦住正欲上车的王淑琴,当场从编织袋里搜出了失窃的笔记本电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淑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所盗赃物已被追退,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可减轻处罚并处缓刑为宜。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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