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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九告亲生子 今日调解来结案

  发布时间:2006-04-06 15:42:27


    家住郑州市惠济区某村的一位七旬老人,在短短八年的时间里,为了赡养问题状告三个亲生儿子九次,近日惠济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刘永刚(化名)、魏小花(化名)有三个儿子,从1999年至今,三个儿子按照赡养老人所签的协议,及时把赡养费交到村委会,由原告刘永刚签名后领取。三个儿子都按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为什么老人还多次上告呢?是三个儿子交钱不及时?还是三个儿子对两位老人不好呢?带着这个问题法官对魏小花进行了询问,魏小花说她并不愿意起诉三个儿子,是她丈夫逼迫她署名的,她说三个儿子都赡养他们,对他们也很好,是其丈夫不知足,每次在领钱后又反悔,认为孩子们所给的钱较少,因此不是三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是刘永刚故意找儿子们的事。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三被告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按时向原告支付生活费及医疗费,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原告起诉三被告不尽赡养义务是没有理由的,惠济法院的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开导,使原告刘永刚认识到自己这样做,不利于家庭和睦,伤害了父子间的亲情,于是申请撤诉,表示今后要和三个儿子和睦相处。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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