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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洒被告席

  发布时间:2006-04-06 09:26:02


    3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庭壮严而肃穆。中午12点30分,随着一阵哗哗啦啦的脚镣声,曾经在公安人员的干预下,仍然手持刀具钢管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的李世平、李介华、周秀娟等九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也许是久未见到亲人的缘故,在进入审判大庭的那一刻,九被告人无一不是极力地向旁听席上张望。而近20名显然是被告人家属的旁听者也不自觉地站了起来。这些人神情激动,两眼含满泪水。

    按照法律程序,公诉人宣读了对九名被告人的起诉书,指控郑州市金水区某村超市老板李介华、妻子周秀娟、儿子李微于2005年6月24日下午4时许,无视公安人员的劝阻,纠集李世平、李介华、李根平、许荣道、周麟飞、蒋军协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生意竞争对手,某超市老板潘某及在场的潘某某进行殴打,肆意损坏某超市货物。在殴打过程中,被告人李世平持刀将潘某某头颈部砍伤,致使被害人潘某某左颈内静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对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涉嫌故意伤害的李世平没有提出明显的异议,而其代理律师却从血衣、刀具及刀具上的指纹提出了质疑。而其他八名被告人,特别是超市老板李介华、周秀娟、李微一家三口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多数不予认可,相关代理人也纷纷对证据提出质疑。

    “被告人李世平,你可以为自己辩护。”

    当进入法庭辩护阶段后,审判长向本案第一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的被告人李世平宣布了他依法应该享有的权利。这时,单见李世平戴着手镣的双手抖抖索索地从裤子口袋里 掏出了叠得规规矩矩的一张纸,展开后慢慢地举到了面前,这一动作显得相当吃力,就好像要举起一块千斤之石,而此时他的上身也开始微微地颤抖起来:

    “……生命是宝贵的,我对不起受害人及其家属,如果能给我再次作人的机会,我会用自己的后半生弥补这一切……”

    李世平开始用衣袖擦拭泪水,全没有当日案发现场的凶狠与嚣张。当他读完了辩护词后,索性蹲在地上包头失声痛哭起来。

    李介华、周秀娟、李微一家三口的辩词大同小异,都声称自己没有纠集人员参加斗殴、电话通知亲友是在警察到来之前,目的也只是要他们帮助解决纠纷而非斗殴,相反,是对方先打人并举刀砍人才引发这场殴斗。自行辩护中三人也同样频频地抹泪。而当有关人员要对其拍照留取资料时,嫌犯李介华竟连连提醒摄影师“不要”。

    本案的第七被告人许荣道生的白白净净,一副近视镜使其显得文质彬彬。当他为自己辩护时同样拿出了一张稿纸,然而,语未出泪先流,几度哽咽,哭声之中他断断续续地念完了自己的辩护词。

    任何人犯罪都不能令人饶恕。然而,在庄严的法庭上,这哭声却显得异常的震撼人心。

    下午5时庭审结束。在最后的陈述中,九名嫌犯无一不请求法庭对他们网开一面,给他们一次重新作人的机会。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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