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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人硬闯收费站 今日判刑又赔钱

  发布时间:2006-04-03 18:00:28


    近日,一帮专门带领过往司机绕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并以此牟利的“能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郑州高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尹某,曾某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赵某、尹某、曾某系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某村人,凭着临近高速公路的便利,几个人就动起了带领过往司机闯站收钱的歪脑筋。几次得手后,赵某等几人更下定了决心吃高速公路这条既省事又来钱的路子。2005年9月3日凌晨1时许,在郑州市高速公路西收费站,被告人赵某等几人带领一辆拉煤的大货车(属高速公路禁上车辆)上高速,被收费站值班保安制止,被告人赵某、尹某、曾某因此与值班保安发生冲突并引起打架,被告人尹某将值班保安刘某生殖器踢伤。后被告人赵某等几人又纠集多人闯入收费站保安宿舍内对保安孟某、徐某进行殴打。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孟某伤情已构成轻伤,被害人徐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尹某、曾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以上刑罚。并责令被告人赵某、尹某、曾某赔偿被害人共计21 000 元。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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