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新密法院注重在普法活动上下功夫,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对诉讼参与人和广大群众实施法制教育,使“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制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3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00余份,在案发地公开开庭7次,举办审判活动典型案例图片展6次,“送法上山”20余次,发表法制新闻稿件330余篇,法制文艺节目荣获郑州市政法系统“政法之光”文艺汇演一等奖。
今年来,该院从年初就制定了普法工作方案,方案规定:
一是定期开展法律咨询。院内各业务庭每月由政治处牵头组织一次“街头法律咨询站”,现场为市民群众提供法律宣传,为他们解难释疑。各人民法庭根据所在乡镇集、会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二是辩法析理,以案说法宣传法律。办案人员在审判活动中要对当事人就其个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给予充分讲解,使当事人通过诉讼在法官身上得到自己需要的法律知识,这种辩法析理的审判方式不仅提高了法官自身审判艺术和工作效率,同时也宣传了法律,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输赢皆服的审判效果。
三是强调公开审判。遇到在当地影响较大,或者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如:赡养、侵权、民间纠纷等案件,审理部门确定开庭日期后由宣教科联系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对案件进行现场报道,扩大宣传范围,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进一步搞好图片宣传栏。该院大门两侧特制了两排36米长、2.8米高的不锈钢法制宣传栏,每月由政治处负责对全院各项工作以图片形式附以文字向当事人和群众展示。前不久,该院在郑州中院和当地市委支持下集中警力对一起煤矿迁移执行案件进行了执行,当“三百政法警力克执行难”的图片展展示后,对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钉子户”、“赖帐户”和“难缠户”产生了极大震慑,使观看图片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对人民法院克服“执行难”的决心和成绩,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五是审判人员人人动手写稿件。“众人拾柴火焰高”,该院鼓励业务庭法官积极参与新闻写作,要求对所承办的有新闻价值的案件及时撰写成法制新闻稿件向新闻媒体投发。这些刊发在大众媒体上真实生动的案件,往往就是一种广大读者和群众喜闻乐见并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的渠道。
六是成立法制宣传组。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偏远山区提供司法保障,该院从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抽调4名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法官组成“新密市人民法院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组”从四月初将对当地尖山、平陌、白寨等5个乡镇十几个偏远山村进行巡回法制宣传。
七是加强法制文艺宣传。去年以来,为了拓宽法制宣传渠道,该院采取文艺表演的形式,将自编自演的“快板书”、“百名法官大合唱”和“法制小品”等法官文艺节目推向社会,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去年11月,省高院院长李道民曾亲赴该院观看了演出,并对节目质量和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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