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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吵架丈夫帮 拳头打人坐班房

  发布时间:2003-10-21 08:58:43


    邻里相处和为贵,勿以琐事闹矛盾。当我们与左邻右舍发生分歧时,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就会给我们带来不上的麻烦。2003年8月25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涉嫌故意伤害的邻里纠纷案件,判处被告人庞连堂拘役3个月。

    庞连堂,男,1971年6月2日出生于河南省安阳县。大专毕业后,在郑州市的一家汽车有限公司任会计,收入很不错,在郑州郑上路买了房子,日子过得有滋有味。2003年6月8日上午10时左右,在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16号院内,被告人庞连堂因其爱人史秀芹与邻居梁保菊,因邻里琐事发生了纠纷。看到妻子与他人吵架,庞连堂不是象别人那样,心平气和地上前劝架,平息纠纷,而是怒发冲冠,掳起衣袖,握紧拳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朝梁保菊身上乱打一阵。结果导致梁保菊腰2左侧横突骨折,造成腰部轻伤。梁保菊住院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庞连堂看到自己的行为为被害人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就主动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对庞连堂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庞连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良好的邻里关系不仅为我们生活增添许多乐趣,而且也是对一个社区居民良好道德品质的综合反应。本案被告人庞连堂,如能正确处理邻里纠纷,就不会做出既害人又害己的蠢事。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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