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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发布时间:2006-03-30 16:19:36


    日前,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郑州高新区法院2005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也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安利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郑州高新区法院自挂牌成立两年多来,在郑水泉院长为组长的院党组的带领下,团结务实、锐意创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在人员少案件多、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建院第一年就步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2004年6月被郑州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高新区法院建院之初就狠抓队伍建设审判方式改革,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一六”工作新机制及“一三”配套办法;为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高新区法院在吸收借鉴其他法院成功经验的同时,注重不断总结与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并对新时期法院管理体制进行有益的探索与尝试。2005年遵循“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又成功推出了“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得到上级法院及省市领导的认可。河南省高级法院李道民院长、常务副院长吴合振、郑州中院贾记鑫院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培青、郑州市委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建平、副书记孙桂林、牛扶劳等领导同志先后到郑州高新区法院就“三加二”管理模式进行专题调研,省、市两级政法内参先后对此调研成果作了转发,并作为好经验向全省推广。为贯彻最高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高新区法院以民为本,把司法为民放在首位,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建设一条诉讼和执行的绿色通道,着力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和告状难的问题,相继推行并实施了“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小额法官”“调解忠告卡”“当事人评议法院法官卡”“两牌摧办制”“综合督查制”等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简化了审理程序,提高结案率,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连续两年结案率达98%以上,执行结案率达90%,调解率达60%以上,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两年来高新区法院的成功经验、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相继被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大河报、郑州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个别案例还被国内知名网站转发数千条之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树立了高新区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郑州高新区法院取得的成绩与党委、管委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今后高新区法院将一如继往的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继续推行法院管理模式和审判方式的改革,打造一流的法官队伍,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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