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打教练在宿舍内玩飞刀,不慎将刀尖甩出,刺中另一名学生的胸部,致其心脏被刺破而死亡。3月29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志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今年25岁的李志强,原任登封市一家武校的散打教练。2005年12月29日下午,该校学生程某在地摊上购买了一把对接式不锈钢刀后,特意赠送给教练李志强以表心意。当天晚上,李志强在不熟悉这把刀具性能的情况下,在学校宿舍内,当众拿出这把钢刀玩耍,不想刀尖被脱把甩出,正好刺中对面学生王某的左胸部,致其心脏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事发后,李志强积极对死者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志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且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处缓刑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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