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恶性强奸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查某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查某,男,1953年10月出生于郑州市,1992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9年2月假释,2002年10月假释期满。2004年11月某日晚上,被告人查某在其家中趁其妻子王某熟睡之际,进入其继女(骨骼鉴定为13.5岁)的卧室内将继女(被害人)叫醒,以为她按摩为名,用暴力的手段将被害人的衣服扒掉之后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并威胁被害人不得告诉其母亲王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查某违背幼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违背伦理道德,强奸不满14周岁的继女,且被告人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第2款,第65条第1款、2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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