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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研究室到登封法院召开庭前准备程序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6-03-27 15:47:42


    3月24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士海一行到登封法院召开“庭前准备程序座谈会”,会议由郑州中院研究室主任刘淑丽主持。登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纯对中院副院长杨士海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

    登封法院院长赵永纯和其他党组成员、一线法官以及研究室和宣教科等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气氛活跃,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大家主要是结合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就设立庭前准备程序的利弊以及方式谈了自己的看法。

    郑州中院副院长杨士海在座谈会上对登封法院过去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登封法院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窗口”作用,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他对登封法院2006年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只有好的队伍才能做出好的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素质,要有“不学习就会被社会淘汰”的紧迫感。三是要在保证效率的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尤其是要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注重细节和司法文书的说理性,避免因文书原因导致上访案件发生。四是要认识到庭前准备程序的必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庭前准备程序的实施方式,达到案件“繁简分流”和人员“尽其用”的目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办好案的同时,要加强调研工作的开展,以实现良性循环。六是要加强法院管理,向管理要成绩。

    登封法院院院长赵永纯在会上表示:设立庭前准备程序是有法律依据的,通过其他地方一些法院的开展,实践证明是有一定价值的。现在出现认识上的分歧,主要是以前没有把它当作一个独立的阶段和程序来对待,我们要引起重视,但这个程序的设立首先要确立它的价值定位,然后因地制宜,立足于实际,逐步试点推行,以能切实达到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同时,我们将加大裁判文书的管理力度,建立新的考评机制,严防文书出现任何问题。最后,赵院长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落实中院会议精神,在努力工作的同时,做好2006年的调研工作,争取再上新台阶。

    会上,郑州中院研究室还就司法文书制作、案例编报和如何写好调研文章等方面做了重要指导。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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