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7日上午,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杨聚章同志到巩义法院指导工作,并为巩义法院中层干部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
杨聚章主任曾在省法院工作三十多个春秋,是我省法院系统德高望重的老领导。他不仅有多年的审判实践经验,而且在法学理论上也有很深的造诣。杨聚章主任结合当前的司法改革热点问题,旁征博引,生动形象地介绍了美国的诉讼制度,重点介绍了对我国司法改革有借鉴意义的“米兰达”原则和诉辩交易制度,并以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为例对中美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比较,提出当今东西方的法律制度存在相向发展的趋势,两种制度都在吸收对方法律制度中科学成分,不断促进自身的完善。针对国内部分学者提出的民事诉讼应摒弃调解制度的观点,杨聚章主任分析了美国的调解制度,提出调解制度具有其自身的科学性,有利于合理利用审判资源,舒缓法院工作压力。并提出法官应当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杨聚章主任强调学习西方法律制度的先进内容,同时提出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改革不能够脱离实际,更不能违背公正与效率的目的,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听了杨聚章主任的授课,巩义法院的法官们认为杨主任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巩义法院送来了先进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巩固了法官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意识,加深了法官对“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精神的理解,将会对巩义法院审判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院长周建峡代表巩义法院全体干警对杨聚章主任的赐教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定期邀请杨主任及其它专家、学者到巩义法院指导工作,借助先进的法学成果及改革经验,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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