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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纪检组到中原区法院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06-03-24 08:04:32


    2006年3月21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梅岚一行到中原区法院,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并做了重要讲话。

    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纪检组长何凤德、监察室主任郑玉兰等参加了此次汇报。中原区纪检组长何凤德同志汇报了该院概况、纪检人员配备状况及近年来该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何组长说近年来该院制度建设,干警队伍管理,廉政教育,正反典型材料学习等措施,基本构建了干警“不愿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想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总结汇报。

    市中院纪检组长马梅岚在座谈会上充分育定了该院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讲到:中原区法院纪检干部人员素质配备强,纪检组长工作思路清晰,院长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中原区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获得2004—2005年省法院先进集体,也是我市两级法院唯一的一个先进集体,这是中原区法院领导和全院干警及纪检监察室的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中原区法院纪检组、监察室2006年在徐院长、何组长的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做的更好,走在全市法院的最前列。中院纪检组长马梅岚在会上强调三点:

   (1)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在纪检监察岗位上,要看到从事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她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从纪检信访渠道可以发现审判中的一些问题,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维护了法院形象,使整个审判工作发挥的更好。

   (2)今年纪检工作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吴官正同志工作报告的部署相结合,按照“八荣八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3)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

    我院院长徐薇同志在汇报会上表示:感谢市中院纪检组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今年我院纪检工作要从教育入手,加大《实施纲要》的学习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总结纪检监察方面好的经验,注意与其他法院交流,学习好的做法,今年纪检工作要有所创新,要多与上级纪检部门联系,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使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在2006年再上一个新台阶。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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