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如何发挥法院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登封法院要求全院干警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目标、抓住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放下心思、铺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把工作做扎实、把新形象树起来,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于民的审判一线 “窗口”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认清新形势。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9亿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农村。但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各种矛盾纠纷接踵而来,如何发挥审判职能定纷止争,如何为新农村建设保好驾护好航,这都是法院在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
二是明确新目标。法院是维护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上的哨兵。站好岗、放好哨,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生活和谐发展,是法官始终如一的使命。
三是抓住新矛盾。近年来,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种地的积极性空前提高,伴随而来是农民土地纠纷大面积爆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权属等纠纷迅速增多;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案件也逐年增长;拖欠农民工工资、乱集资收费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着农村社会生活的稳定,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必须要作心中有数。
四是解决新问题。农村有农村的特点,农民有农民的“规矩”,办农村案件不能以法论法,还要照顾农村特点,要深入民间、倾听民声、关注名生、维护民权,使犯罪得到惩罚、纠纷得到调节、对抗得到缓和。1.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对困难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和提供法律援助。2.立案方式多样化,一切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对交通不便、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 3.要考虑到农村农忙等特点,组建“巡回法庭”,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
五是开创新局面。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改变调解方法、转变调解思维、提高调解艺术,减少诉讼对抗性。同时,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零星宣传和定期宣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真正让他们知法、懂法、尊重法,早日实现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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