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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人大检评惠济法院《法官法》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06-03-21 13:37:56


    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规范法官行为,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司法公正,3月17日上午,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在我院召开《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评议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占中、 办公室主任刘勇 、法工委副主任陈英伟等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勇主持会议。

    会上,法工委副主任陈英伟首先宣读了郑州市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议的实施方案,法官代表朱惠晓做了表态发言。

    法院王晋嵩院长就积极接受人大检查评议、贯彻落实《法官法》做了表态发言,他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要以区人大对《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再次掀起学习《法官法》的热潮。二要学习落实。通过学习,全院法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检查自己是否按照《法官法》的要求,依法履行了法官的职责,履行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时时检查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三要转变作风。通过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法官法》,真正做到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解当事人所难。按照《庭审行为规范》,严格庭审程序;按照最高院颁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自律行为。四要发挥审判职能,扎扎实实做好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监督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攻克“执行难”,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占中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法院近几年来贯彻落实《法官法》取得的成绩,并对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官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通过这次对《法官法》的检查和评议,进一步使法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提高法院的公平度、信誉度和满意度。二、检查评议重点要突出。要以自查为重点,对照《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七条义务,做自我检查,认真查摆。三、措施要有力。在时间安排上要有保障,在自查内容上要有要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召开相关人员的会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真正查找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四、效果要明显。通过这次检查评议使《法官法》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保障法官权益,改进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人民群众,为全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勇就法院如何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检查评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二要加强领导。三要认真自查。四要搞好整改。希望法院通过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评议,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惠济做出新贡献。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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