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校学生趁“网友”熟睡之际,竟然出手将其手机偷走,结果一失足而成千古恨。近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冬冬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冬冬是登封市一家武院的学生。2005年6月29日凌晨,他在登封市区一家网吧内上网时,发现邻近的“网友”路某正爬在桌子上熟睡,顿起歹意,将其放在电脑桌上的一部价值1420的直板手机盗走后,低价卖给他人,所得脏款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冬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系初次犯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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