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购废品为生的陈智勇为发“意外之财”,竟将眼光盯上了别人的财产,为寻找帮手,他又盯上了自己的老婆和儿子,然后,软硬兼施逼其二人就范。3月8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智勇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判处陈的儿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2000元;判处陈的妻子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56岁的陈智勇系安徽省界首市人。三年前,他携家带口来到荥阳市以收购废品为生。去年夏天,陈在收购破烂时,发现荥阳某超市后院放着一台发电机,就盘算着将发电机偷走。可发电机较重,自己一个人搬不动,急需寻找一个帮手。想来想去,陈智勇把目光投到了自己刚满20岁、已经长成棒小伙的儿子身上。于是,陈对儿子说明意图后,遭到了儿子的反对,并且儿子还劝他趁早打消此念头。几天后,陈还是不死心又去到儿子的住处,但儿子仍不肯答应。陈就破口大骂,说儿子胆小怕事,偷一次“闲置东西”有什么问题,并当场逼儿子返还自己曾给他买手机的480元钱。在陈智勇的一番威逼怂恿下,陈的儿子终于妥协了,答应帮父亲盗窃。7月的一天凌晨1时左右,陈智勇驾驶着三轮摩托车和其子窜到作案地。陈用工具将某超市后院门撬开后,与其子一起用棍子、绳子将发电机抬到三轮车上盗走,后销脏得款1500余元。
时隔一周后,陈智勇又寻觅到了新的作案目标。这次,陈企图让老婆李某帮忙,李起先也不同意,但禁不住丈夫的软泡硬磨,后妻子的防线也崩溃了。随后,陈智勇与其子在多次盗窃潜水泵、变压器、高压阀门、电缆线等财物时,李某两次到场负责望风,使陈智勇的盗窃顺利得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陈家大发不义之财时,他们昼伏夜出的举动,被居民怀疑后举报。据查:2005年7月至11月9日,陈智勇一家三口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到14922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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