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弋丽君利用同窗好友对自己的信任,骗取同学家的钥匙,趁无人之际入室行窃,结果触犯了刑律。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
现年16岁的弋丽君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回家,靠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因为经济一度拮据,她便想从十分富裕的同学梁某身上“下手”。2005年12月8日,弋丽君找到梁某,称自己不小心把家里的钥匙丢了,想借梁某的钥匙顶替一下。梁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便把自家大门上的钥匙借给了弋丽君。同年12月10日,弋丽君用钥匙打开梁家大门,偷走梁母价值1560元的金项链一条,价值600元的安利护肤品一套,以及梁某的牛仔裤、上衣、毛衣和棉被、褥子等物。出门后,弋丽君租了一辆三轮车将这些物品送到自己的男朋友处,然后将金项链卖掉。梁家人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怀疑是弋丽君所为,上门索要钥匙。弋丽君的母亲知道女儿经常偷亲戚家的东西,问明真相后,便劝女儿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