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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召开2005年工作总结会议

  发布时间:2006-03-17 16:46:08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3月17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隆重召开2005年工作总结暨2006年工作动员会。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太顺、中原区区委书记张建国、副书记肖国俊、政法委书记李华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进平、区政府副区长崔巍、区政协副主席程珺应邀参加了会议。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宏图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表彰文件。2005年,中原区法院在中原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审判工作,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上,与会领导为受到省市法院表彰的4个先进集体及4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爱民传达了郑州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并着重对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梅岚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

    党组书记、院长徐薇代表院党组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200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徐院长指出:去年,中原区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今年,是中原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第一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原区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继续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和谐郑州,打造产业中原、和谐中原、人文中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来讲,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践是理念的体现。审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司法理念的更新和改革实践的推进。我们要按照“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树立起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司法理念;二要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切实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三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尤其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规范及完善各项信访申诉制度。

    市中院李太顺主任对中原区法院2005年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对中原区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郑州、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以全面落实《法官行为规范》为依托,继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区委书记张建国最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张书记首先向法院干警分析了中原区的发展状况,通报了中原区今年的发展规划。张书记指出: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区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区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城区面貌焕然一新,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区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打造规模工业和主导产业,强力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强力推进稳定工作,努力在解放思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精品、真抓实干上实现突破,借助郑州市加快发展的东风,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对于中原区法院的工作,张书记谈了三点意见:一是肯定了区法院在去年的工作成绩,为全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二是中原区的加快发展,必定面临更多的矛盾和问题,这就需要法院以及全区各部门的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这条主线来展开,切实作好本职工作,以法院的工作来促进和保障全区的发展;三是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全体法官的业务水平,科学探讨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认真办好案件,做人民真正满意的法官。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区法院要新的一年里,再攀高峰,再创一流业绩。

    最后,张书记代表区委向全院干警表明态度,区委非常满意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充满了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委会当好法院的坚强后盾,为法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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