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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登门口头立案 方便困难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6-03-17 09:14:07



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中心法庭的工作人员在为当事人口头立案

    3月16日,当得知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桐树王村的郭老汉夫妇因儿子不赡养义务,行走不便无法来法院起诉时,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中心法庭的工作人员登门,仅用一个小时,就为老人办理了口头立案及缓交诉讼费手续,方便了困难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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