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案,郑州瑞龙制药有限公司一经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3年6月,李永建被聘为郑州瑞龙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地区销售部经理,在近两年半的时间内,李永建通过将其侵占的部分乳安片低价销售,所得货款归其个人使用的办法,共侵占郑州瑞龙制药有限公司货款及现金共计9914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永建身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库存等手段,侵吞公司货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够主动退出全部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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