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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头堵人大门 法院判决快搬

  发布时间:2006-03-13 16:50:22


    家住高新区某村的大永和大运是多年的邻居,最近村里通了公路,交通方便了本该是件喜事,不料两家却因一堆砖头的堆放闹起不愉快,还起诉到了法院。日前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相邻权纠纷,并最终判决大运三日内将堆放在大永家门前的一堆砖头搬走。

    纠纷起于一条马路的修通。大永和大运两家宅基地西东相邻,隔一条宽约4米的南北路两家房屋也均坐北朝南。大永家门向南,门前有一条宽约2米长约几十米的南北土路通道,一家人一直以来从该路出行。在大永家屋后有一块宽约4米的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空地,大运两年前在空地上堆放了一堆红砖。2005年两家屋后修了一条东西走向的柏油马路,马路修好后,两家都感觉出行方便许多,尤其大永家决定将大门改成朝北,从北面的马路上出行,并打算在2005年11月在自家的院墙上改建大门。不料当大永将院墙扒开准备修建大门时,却发现邻居大运用砖堵在了他想建的大门前,阻止他修建大门。大永对大运提出抗议未得到结果,两家的纠纷经村民委员会调解也没有被解决,于是大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大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家是邻居,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两家的相邻关系。原告如将大门改成朝北,出行较为方便,且其在自己的宅基地使用范围内改建大门,是对其土地使用权的处分使用。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对被告的生产生活未造成影响。被告将砖堆放在集体所有的空地上,但已侵犯了原告的正常通行权。被告对原告合理使用宅基地的干涉行为应予停止。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三日内将堵在原告欲建大门前的砖堆搬走。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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