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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法院首例试行立案调解

  发布时间:2006-03-09 08:26:25


    为增强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在“三八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管城区法院女子立案庭放弃节假日的休息,试行受理变更抚养权立案调解,并当庭结案。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愿望下,达成一致变更抚养权协议,把以往烦琐的诉讼程序简化,由以前的几个月时间减少到只需半天的时间就可以结案。这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现住在管城区的原告石某与被告蔡某系夫妻关系,2004年4月,原、被告经管城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已经离婚2年了,小孩已经4岁半了。离婚时,原、被告协议婚生子由被告蔡某抚养,原告每月负担抚养费200元,现在被告蔡某没有固定收入,经济比较困难,又加上身体有病,孩子由被告抚养不力。为了孩子仍能健康成长,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管城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将婚生子石嘉变更为由原告抚养。    

    双方当事人一致认为,法院立案庭使用这种简易程序确实是法院的创新。诉讼程序由复杂变为简化,不仅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而且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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