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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卖黄碟 今日进班房

  发布时间:2006-03-08 08:13:45


    听别人说黄碟“很好卖”,就一次性购进近3000张,结果只卖了100张,从中牟利仅100余元就被抓获。日前,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犯罪案件在中原区法院审结,被告人倪宝俊被法院依法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而购买其黄碟进行贩卖的两位“二道客”朱秋生、袁成斌也因出售淫秽光盘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日。

    现年44岁的被告人倪宝俊系郑州市无业人员,出生于1961年5月30日,汉族,高中文化。住郑州市郑棉一厂西六街。该被告人因涉嫌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04年12月31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事拘留,于2005年1月11日被依法逮捕,于2005年1月28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取保候审。去年11月份的一天,44岁的倪宝俊在街上闲转时,发现地下通道内有人卖光盘。看着路人不断停下购买,好奇的倪宝俊便上前询问卖光盘的小贩,对方神秘地告诉他“黄碟很好卖”。倪宝俊觉得这是一份挣钱的买卖,就到郑州市火车站小商品城,花3000多元购买了近3000张光盘。后倪宝俊以每张1.3-1.7元的价格,先后卖给朱秋生、袁成斌100张淫秽光盘。2004年12月30日晚19时许,朱秋生、袁成斌在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与西环路口出售淫秽光盘时被公安人员抓获。随之,被告人倪宝俊也被抓获,并从其身上提取光盘52张,从其住处提取光盘2682张。经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鉴定,上述2734张光盘中有2719张属于淫秽物品。朱秋生、袁成斌因其出售淫秽光盘数量末超过100百张,不构成犯罪,但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据此对两人分别行政拘留14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宝俊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盘,数量达到了2819张,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风尚,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倪宝俊认罪态度较好,且绝大部分光盘尚未卖出,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倪宝俊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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