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登封法院的法官,是他们给我们娘俩儿又一次生活的希望!”当家住登封市少林办事处的小龙妈妈从城关法庭刘法官手中接过孩子的医疗费时,激动的落下了眼泪。
原来,小龙出生3个月便患上心脏病,父母便经常为此事吵闹不休,2005年3月,小龙的父亲和母亲再也容忍不了彼此,决定协议离婚,5岁的小龙便随母亲生活。小龙的母亲和其父亲离婚后没多久便下岗在家,对母子来说这应该是雪上加霜。患病的小龙每天都必须靠昂贵的药物才能支撑生命,而小龙的父亲要按照离婚协议每月付给他们200元的生活补助。在这种情况下,小龙的母亲只好以小龙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小龙的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给小龙治疗所需要的医疗费等费用。经过详细调查,登封城关法庭作出判决,要求小龙父亲每月支付给小龙治疗所需要的医疗费500元。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该庭加强了对涉及下岗女工、权利受侵害女工的权利保障,保障她们的劳动权和平等获得报酬的权利。“三八”妇女节前夕,该庭还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有关法律资料,向社会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