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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大支持法院为一名癌症患者讨回执行款

  发布时间:2006-03-07 15:05:27


    今年3月6日,历经10年曲折讨要债务的农民孟某,终于从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走了服装厂欠下自己的借款7万元。据了解,能够促使这起特殊债务纠纷案的圆满执结,归功于该市人大支持和执行法官的努力。

    1993年,登封市农民孟某曾借给该市华夏服装厂现金7万元。借款到期后,华夏服装厂没有按约定及时归还。孟某经多次讨要未果后,遂向登封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夏服装厂归还这笔欠款,可仍然没有结果。孟某无奈,只好于1996年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华夏服装厂属于个体企业,法人黄某此时已负案在逃,法院只好依法查封了该厂机器设备。不想,身为人大代表的王某却以华夏服装厂欠其房租为由,私自将被查封的机器设备私下卖给他人,给案件执行造成极大困难。虽经法院依法裁定王某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却依仗自己的特殊身份,始终不配合法院执行,致使该案长期没有结果。其间,为了讨回这笔欠款,身患癌症的孟某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多次越级和进京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并引起新闻媒体关注。

    2005年10月,登封市法院在数十次执行未果的情况下,将该案向市人大做了专题汇报。人大领导高度重视,派出专人深入执行一线调查了解案情后,适时举办了由执行员、申请执行人孟某和案外人王某三方参加的听证会,经过一番讲法明理,王某终于和孟某达成了还款协议。

    今年3月6日,王某主动将7万元欠款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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