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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大力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3-10-16 15:49:41


    为了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今年年初,中原区法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3月至9月,该院共评查已审结生效或执结的案件2215件。

    该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施细则》,对案件质量的评查范围、评查标准、评查程序、评查结果的处理、差错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及评查工作制度作出了较详细、严格的规定。审监庭为评查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院上月审结生效和执结的各类案件(上诉案件及执行和解的案件除外)逐案进行评查。各业务庭当月报结的案件,必须在次月9日前向审监庭报送案卷。审监庭在每月10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各业务庭报送的案件,从审理程序是否合法,实体裁判是否公正,法律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庭审笔录有无错、漏、别字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后逐案填写评查表和评查意见,连同案卷返还各业务庭,并将评查结果向各业务庭进行书面通报,通报各业务庭在审理案件中普遍存在及个别存在的案卷质量问题,并提出建议供各业务庭参考。认定案卷有瑕疵需要承办人修订、补正的,通知有关业务庭于5个工作日内修订、补正。被评为二类卷、三类卷的,依照该院责任目标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今年以来,7名同志因案件质量问题受到了责任追究。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建立,增强了法官的责任心,规范了法官的办案行为,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今年元至9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678件,同比上升3%,上诉率下降27.6%,改判发还率下降36.5%。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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