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开局之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对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意义非常重大。因此,登封法院“十项措施”狠抓审判质量: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两严一创”、“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加大对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行《刑事审判量刑指导意见》,规范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努力解决刑事审判“量刑失衡”现象;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做到“惩教结合,寓教于审”。
二是完善民商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强化主审法官和审判长的职责,通过庭长把关、审委会研究,确保公正司法;加大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确保社会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标准,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四是进行裁判文书改革,注重加强判后释法工作,对问题文书,严厉追究责任。
五是注重人民调解工作,健全调解机制、注重调解艺术、使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减少诉讼对抗性。
六是适当扩大基层法庭的受案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庭的管理和办案指导,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于民的一线办案优势,尽量将矛盾消化在基层。
七是对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认真审查。同时,规范再审启动程序,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严格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八是对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集中优势力量,组成合议庭,力争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 “四统一”。
九是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保障体系,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评的方法,加大对案件质量及案件流程的监评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十是设立案件质量评判台,规范上诉案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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