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良好的公德似乎总被中国人羡慕,譬如说,美国人很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闯红灯。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美国,闯不闯红灯还要看是车是人,无论何时汽车都不能闯红灯,但行人却有闯红灯的“绝对自由”,比如,在纽约这样拥挤的大城市里,行人也常常乱穿马路。不过,总体来说,美国确实没有什么行人闯红灯,其原因有二,一是大多数人都开车,除了在闹市,行人本就不多;二是大多数非闹市区车道都是为车设计的,车速快,如果行人要闯红灯,小命堪虞,行人实在不敢冒这个险。
但中国人却常冒险。有个冷笑话,一个中国人在美国过马路时闯红灯,被美国女友蹬了,说你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不敢干的?接受教训后,回到中国,又因为过马路时不敢闯红灯,被中国女友蹬了,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
从某种意义上看,闯不闯红灯只是风险认识问题,与公德无关。
所谓的风险认识,只是一个经济层面的理性取舍问题。同样是闯红灯,在中美的结果是不同的。在美国,行人闯红灯,司机们怕,只要人车相遇,不管谁有理,车都是无理的。中国不少司机往往在快撞到人时,忽然来个急刹车,然后探出头来破口大骂,甚至还有“宝马”车连撞数人的事。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美两国对生命的理性判断存在差异。许多中国人常以为物质化的东西衡量生命的轻重。按他们的理解,有车一族好歹有两个钱,坐在车里总有点优越感,就不该让着路上那些车都买不起的穷人。但在美国,穷人也买得起车,富人也可能走路,说不定被司机撞倒的可能是亿万富翁呢。
在美国交通事故里出一条人命,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而在中国,很多交通事故里,医疗费比死亡赔偿金高出许多。所以,司机这行里有句残忍的话:“撞残不如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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