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最近,我付了1000余元钱,在一家商场购买一西服,由于当时有急事,时间太紧没顾得试穿。当规定的退换期过后,才知道该服装太小不能穿。为此,找原商场调换时,售货人员以该服装不属质量和他们的服务问题,且过了保换期不同意调换。请问:商家不换违不违法?我该怎么办?
答:
售货人员不给你换此服装应当说不违法。原因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的规定,产品不属质量问题或其他服务等问题的,依法不能追偿。那么,该服装因是本人当时没时间试穿才发生小的问题,现又过了保换期,所以不属厂家和商家问题,那么,该咋办呢?一是可以再与商场协商一下,比如再添些钱换换件合适的。如果无望,自己只好将就着穿,或者送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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