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依法审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自2002年至2005年,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99件,切实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几年来,审监庭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在抓好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和党的先进性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廉洁自律和职业素养教育,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通过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素质,增强公正司法的本领和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请示汇报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加强对疑难案件的研究;通过严格再审公开审判,实现审与判的统一,保证再审案件办案质量,依法纠正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根据统计,2002年—2005年,经过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在依法维护正确生效裁判既判力的同时,依法纠错改判204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几年来,审监庭根据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的特点,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始终把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和思想疏导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积极探索再审调解规律,加大再审调解力度,讲究再审调解方法,注重再审调解效果。自2002年至2005年,在审结的再审案件中,通过再审调解,调解和撤诉的案件92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几年来,审监庭始终把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每一件案件进行审理,深入监狱看守所,认真做好“三见面”工作,对犯罪分子的悔改和立功表现进行核实,坚决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自2002年至2005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618件,为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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