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法院为服务企业改制设立专职审判庭
作者:巩义法院 黄芳 曹瑾 发布时间:2006-03-01 08:53:53
为了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改制案件,服务巩义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巩义法院成立了民事审判四庭。
该庭主要负责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为该市企业改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在审理破产案件的同时,帮助、指导企业依法做好企业破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督和指导企业监管组、清算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积极同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民事审判四庭现有工作人员5名,法官3名,都具备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济案件审理经验,该审判庭的成立必将在我市企业改制中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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